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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高层次学历教师招聘公告(10名)

发布时间:2017-08-21  点击量:2910次  分享至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博罗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公告


根据十六届博罗县政府8次常务会议精神,经县人社局同意,现将博罗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公告如下:


一、招聘原则


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。


二、招聘职位职数


本次公开招聘职位数共计10名(详见附件1),由县教育局统一招聘,统一分配。


三、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


(一)基本条件
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


2、思想政治素质好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品德。


3、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、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。


4、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。


5、身心健康,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

6、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

(二)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


1、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。


2、教研学科与报考职位的学科必须相一致。


3、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,特别优秀(全国名校长或杰出校长、名教师等)的可放宽到52周岁以下。


4、仅招聘在职在编人员(本县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招聘之列)。

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

1、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。


2、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,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,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。


3、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。


4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。


四、招聘程序


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(含试讲)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

(一)报名和资格审查


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,并在报名时,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,查验核实有关证书、证明。


1、报名时间:2017年8月23—25日,以现场公告为准。


2、报名地点:博罗县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。


3、报考者一次只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职位。


4、资格审查:报考者提供报名表、有效身份证、学历(学位)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等材料现场审查,属个人证件原件的,验证后退还考生。资格审查合格的,进入面试环节。


(二)面试


1、面试时间:2017年8月26日


2、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面试以“试讲”形式进行,报考校长职位的考生以“面谈”形式进行,总分100分。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教材,包括教学设计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技能、教学效果、基本素质等要点,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。


3、面试时间和地点:以现场公布为准。


4、面试程序和要求:


(1)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。


(2)面试流程:考生签到-抽签-候考—备考—面试-结束。


(3)每位考生试讲或面谈时间约15分钟。


(4)面试成绩由5-9位评委听取考生试讲或面谈后予以评定,按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进行计算。


5、确定签约对象


本次招聘采取统招统分的办法进行,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,按各职位数1: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。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(含60分)以上,否则不能确定为签约对象,也没有递补资格。


(三)签订就业协议书


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。如出现签约对象弃权,则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

(四)体检


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(2013年修订)》执行。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,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,在7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,视为体检不合格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与政审环节。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
(五)考核与政审


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粤人社发〔2010〕276号)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,考核与政审不合格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、提供原单位(学校)鉴定、实地考察等方式,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业绩等方面。


(六)公示


体检、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,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,接受社会监督。


(七)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


1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办理聘用手续。应聘者本人放弃的(在通知发出30天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,也视为本人放弃),按违约处理。


2、成功聘用的人员为我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,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,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。同时,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,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
3、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聘用人员,按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执行。


五、其他


(一)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:


1、伪造、涂改证件、证明,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;


2、在考试、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;


3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;


4、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;


5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。


(二)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,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,要主动回避。在工作中,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、公正,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。


(三)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,如有违法、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,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。


(四)现场招聘签订就业协议书后,若签约对象违约,需缴交违约金10000元方可解除协议,退回就业协议书。


(五)被聘用为我县教师的,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,从聘用之日起,五年内不得县内调动,十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。


六、联系方式


1、咨询部门电话:


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-6297805


2、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:


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:0752-6291791


附件:1.博罗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职位表


2.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



博罗县教育局


2017年8月9日


博罗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公告附件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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